“如果被列為信息披露優秀類公司,公司以后想搞再融資、并購重組都會方便很多。特別是證監會審核的程序上,有機會走綠色通道。”昨日下午,蘇南一家滬市公司董秘向《金證券》記者坦言。
9月18日,上交所官網公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提出將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分類。《金證券》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多家上市公司盯上了上交所的監管“推薦信”,以利于公司并購重組等行政審批簡化。
上交所信批提速
《金證券》記者從上交所了解到,制定《評價辦法》一方面是為了引導上市公司將外部監管壓力轉化為內部規范動力,另一方面則是根據評價結果,對上市公司實施分類監管,提高監管效率。
根據《評價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分類每年度進行一次,采用定量計分和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評價期為上年5月1日至當年4月30日。根據評價情況,交易所將上市公司分為A、B、C、D四大監管類別。其中A類為信息披露優秀類公司,B類為良好類公司,C類為合格類公司,D類為不合格類公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和監管分類結果將在上市公司范圍內通報,記入誠信檔案,向社會公開,并通報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門和上市公司所在地證監局。
值得一提的是,《評價辦法》的適用范圍不僅涵蓋上市公司,而且涵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主體。
《金證券》注意到,上交所信批監管提速早有動作。從7月1日起,上交所正式推出信息披露“直通車”,上市公司可以直接將公告提交到上交所技術平臺上,技術平臺再將內容直接提交給指定媒體。此前,上市公司發布公告,需要提前提交給交易所。由交易所審核后,公告才能在交易所網站和指定媒體上發布。
“以前公告內容是由交易所審核,不規范的表述,交易所會提出來修改。但現在公司自己發布公告,自己負全責。”東吳證券(行情,問診)證券部工作人員告訴《金證券》,“公司現在對信批這塊非常重視,專門設立了信息披露專員。”
打分制逼出“裸泳者”
“雖然每家上市公司都有及時、準確進行信息披露的義務,但這個評價辦法給出了一個明確的打分標準,哪些公司做得好,哪些做得差?一眼就看出來了。”上述董秘告訴《金證券》記者,“同時,上市公司也有了努力的目標。優秀類公司以后搞再融資、并購重組,都會有行政審批上的便利。對上市公司而言,爭優的動力也很足。”
《評價辦法》顯示,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進行評價,可以作為對上市公司分類監管的重要參考依據,能夠為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提供依據和保障,在涉及并購重組、再融資、股權激勵等情形時,出具上市公司監管意見。
據了解,如果是“差等生”,將根據情況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如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追償損失,暫停信息披露直通車資格等。
管理層正漸漸抬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門檻。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認定和處罰的上市公司信披違規案例達到29件。2012年全年,該數據為11件。上市公司四海股份(行情,問診)、宋都股份(行情,問診)、S前鋒(行情,問診)和雙環科技(行情,問診)、北大荒(行情,問診)等均卷入信批案中,并收到相關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