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新聞中心李寧
和訊網消息9月24日,大成基金總經理王顥在深圳市證監局主辦的“前海-財富管理的新機遇”論壇上表示,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是基金行業切實履行受托義務的必然要求。
王顥指出,基金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應通過積極行使股東權利,充分發揮機構投資者的監督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通過直接作用于上市公司,促進其公司治理的完善,能夠避免內部人控制,影響公司的高管行為,促進上市公司決策科學化和信息披露的規范化,并引導上市公司更加注重社會責任。
另外,基金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能夠引領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塑造健康的投資文化,從而利用資金,研究和技術的優勢,將公司治理良好作為上市公司具有長期投資價值的投資標準之一。
“由于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對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評級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也可以從投資者的角度來提出更高的要求,督促證券服務機構加強對上市公司治理情況的關注、服務與監督。”王顥表示。
王顥強調,由于基金公司參與上市公司治理主要是立足于監督人的角色,一般不直接參與或干預公司的日常管理,且在目前的國內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下,通過內部機制來推動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改善影響較為有限,因此,更大意義上的參與上市公司治理還是通過外部機制來實現。
“從國外基金參與治理上市公司的發展來看,其參與的深入程度和美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完善程度密不可分。因此,我們應當積極發展與完善資本市場,平衡發展各種金融產品,開發多元化金融工具,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這不僅有助于我國資本市場的完善,也有利于包括基金公司在內的機構投資者長期穩定的投資和參與公司治理積極性的提高。”王顥談到。
最后,他坦言,中國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大股東一股獨大現狀使得基金處于弱勢地位,而且基金公司本身持股受到雙十限制,這使得基金要通過參與上市公司治理來獲得定價權暫時還不能實現。據了解,美國市場機構投資者有定價權,因為大股東持股比例很低,而國內大股東常常可以占70%到80%股權。